为何室内供热标准为18℃?
作者:河北加拿大pc28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4-11-04 阅读量:430
供热,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民之所愿,企业之责。供热,是一项系统工程,从热源、热网、换热站、用户,是一个循环,责任权属主体也涉及到供热公司、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和用户,这几个责任主体缺一不可,都承担必不可少的责任,都对供热质量、用户室温和节能减排息息相关,绝不是简单的供热用热市场行为。集中供热的目的是让用户室内“温暖如春”,而非“夏日炎炎”。
基本供热保障要求:
18℃的供热标准,类似于基本养老保险,是为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供热需求而设立的。
国标《城镇供热服务》(GB/T 33833-2017)第五条供热质量中对供暖温度要求“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热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暖温度不应低于18℃。”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6),该规范明确规定,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主要房间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应采用18~24℃。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0)规定冬季采暖温度为16~24℃。
《夏热冬冷地区居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规定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卧室、起居室设计温度为16~18℃。
人体舒适度需求:
国家相关研究表明,当环境温度低于12℃时,80%坐着的人感到冷,活动着的人有20%以上感到冷,卫生学将12℃作为建筑热环境的下限。一般情况下,最适合人体的环境温度是16—20℃。在冬季,如果室内温度长时间过高,会影响人的体温调节功能,使人神疲力乏,同时,室内外温差悬殊,人体难以适应,容易患伤风感冒。在冬季供热时期,18 ℃的供热标准很难让大多数人的身体达到一个舒适的状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室内的湿度想控制在30--40%度才能让人体保持一个舒适的状态。
当供热温度超过22 °C之后,室内空气会异常干燥,并由此影响人体自身的体温调节功能,造成体温上升,血管扩张,心率加快,内分泌紊乱等。
不只是人体,过热的温度对导致室内装潢例如:家具、地板、石材等材料的有毒气体挥发,造成不良影响。所以说,温度过高,反而对身体的危害会更大。
节能减排需求:
当前,国家积极倡导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碳中和,集中供暖条件下,供热企业热量由热电厂通过燃烧煤炭获得。室内温度越高,供热企业需要的热量就越多,电厂消耗的煤炭就越多,从而向大气排放的二氧化碳也就越多,这与国家倡导理念是背道而驰的。因此,供热不仅是民生保障问题,也是今后节能降耗的重点领域。希望社会各界能与供热企业一道,积极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倡导践行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在保障供热的前提下,取暖够用即可,减少能源浪费。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指出供暖时每降低1℃,节能5~10%;供冷时每提高1℃,节能8~10%。
综合环境、建筑、末端等各种因素,室温超过18℃以后,每增加一度,能耗增加20%。这对全国取暖季总体来说,将是巨大的数据。举个例子:将室温标准提到20 ℃,那么相应的供热系统设计参数也要提高2℃,这样室内外的温差也就相应增加了2℃,想要保障这样的温差,供热系统需要多供应8--10%的热量。这就意味着全国要多消耗0.43--0.54亿吨的煤炭,增加1.28--1.6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这样算来不仅在能源上增加了消耗,更是给节能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同时,增加的这部分能耗费用也会由用户承担,用户所承担的取暖费用会相应增加,经济压力将增加,这是光大居民用户所不愿意看到的。
想要达到一个舒适的室内温度,有两点很重要:要合理地控制室内的温度;要合理地控制室内的湿度。例如我们家里在供暖期间室内的温度是在20℃左右,那么此时的湿度一般要控制在30%~40%。如果室温达到了22℃以上,有的达到了23,24℃,那么此时的室内湿度要达到40%~45%。
同时,提示大家以下行为不要做:
请不要在暖气片上堆放物品、加设暖气罩。
挂片式暖气设施采用辐射或对流的方式释放热能,暖气片周围需留出足够空间,以便于热量的散发。试验发现,房间内有“包装”的暖气片比没有“包装”的暖气片室温大约低2℃。在暖气片上晾湿衣物也是一种遮盖,晾衣物还将严重影响暖气片的使用寿命。
供热系统中的水不能取用或擅自排放。
集中供热管道中的热水是在高温高压下全封闭循环系统中传导热能的媒体介质,供热时为防止管道、阀门腐蚀锈化,保证供回水循环畅通,在水中加入有一定量的化学药剂,用于水的软化和管道的保养,取暖气水用于生活用水,会有害身体健康;同时也会引起供热管道中严重缺水,使供热管网系统压力失衡,导致局部或全部供热系统不能稳定供热,影响其他居民正常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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